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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3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退费
发布时间: 2026-06-17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退费

【申请条件】

因灵活就业人员多缴或税务机关误收而产生的应退还的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由税务机关受理。其中,退费属期中包含2020年11月以前的仍由人社或医保部门受理,异地缴纳的退费仍由人社或医保部门受理,与省外异地缴费重复只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利息的仍由人社部门受理。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80号)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费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31号)

【办理材料】

需填报《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交退费业务情形所需的附列资料。

序号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重复缴费
(省内缴纳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或省内省外缴纳了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在青岛又重复缴纳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退青岛缴纳部分)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退费银行账号信息);4.青岛外的异地个人缴费参保证明或异地缴费完税证明,青岛缴费无需提供。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2

与企业重复缴费
(省内按职工身份缴纳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省内省外缴纳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在青岛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重复缴纳了社保费,退青岛缴纳部分)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青岛外的异地个人缴费参保证明或异地缴费完税证明,青岛缴费无需提供。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3

单位补缴退费
(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了社保费,需单位补缴,申请退灵活就业缴费的)

1. 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退养老保险需提供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社保部门加盖业务章);5.退医疗保险需提供《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如无《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需提供法院、审计、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之一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中应明确补缴期间的劳动关系)。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4

死亡退费
(参保人死亡后未及时停保多缴费,申请退收多缴部分)

1.退费申请表;2.有效的医学死亡证明;3.火化证(若医学死亡证明上同时有派出所及医疗机构章可不用);4.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5.亲属银行账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青岛市领取遗属待遇承诺书(仅限于去世职工本人发放养老金银行账户及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已注销情况下填写);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5

待退休退费
(符合退休条件,但多缴需退费)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6

在校学生缴纳退费
(在校学生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需要办理退费的)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全日制学历证明(学信网在校学籍证明)。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7

未及时停保退费
(因银行等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未及时停保或系统终止缴费年月填写错误多缴退费)

1.退费申请表;2.银行等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3.银行等单位出具制式表格证明职工申请终止缴费年月材料;4.本人身份证原件;5.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8

退休后多缴
(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后仍扣缴养老保险的,或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后仍扣缴医疗保险的)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养老保险退休证明材料。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9

失业金代缴医疗退费
(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金时,医疗保险按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需要退费后由失业部门代缴)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领取失业金人员医保退费情况说明。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0

医保延长缴费退费
(退休医保不满足年限办理延长多缴费,申请退多缴部分)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个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及退费时间段)。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1

医疗退休的多缴退费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可根据身份证办退休,多缴医疗费费退费)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个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及退费时间段)。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2

服刑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服刑期间含折抵刑期的羁押期,申请办理退费)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参保人员判决书、释放证明等材料原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3

退费后又误缴的
(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退费后未修改停保时间)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退费银行账号信息);4.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情况说明及上一次的退费审批表。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4

未进入待遇享受期退费
(当月死亡或者当月未及时停保当月退医疗费)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 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退费银行账号信息);4.情况说明或死亡证明;5.亲属银行账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仅限于去世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及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已注销情况下)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5

社平补差退费
(只有补差的社保费缴费成功)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退费银行账号信息)。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

缴费人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退费,并按要求上传退费业务情形所需的附列资料。

2.现场办理

缴费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提交资料办理,也可到政务大厅税务联办窗口办理。

3.该事项未纳入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税务部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人社或医保部门

各区、市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联系电话】

可拨打0532-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咨询。

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查询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税务机关受理缴费人退费申请,初审通过后将退费信息传递给人社或医保部门复审,人社、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款项退还参保人。审核不通过的,由人社、医保部门退回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通知缴费人不通过原因。

【缴费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应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文书表单可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为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4.税务部门对退费信息进行核实后,发送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后续核实和退费。

【办理材料表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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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3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退费
发布时间:
2026-06-17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退费

【申请条件】

因灵活就业人员多缴或税务机关误收而产生的应退还的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由税务机关受理。其中,退费属期中包含2020年11月以前的仍由人社或医保部门受理,异地缴纳的退费仍由人社或医保部门受理,与省外异地缴费重复只清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及利息的仍由人社部门受理。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80号)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费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31号)

【办理材料】

需填报《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交退费业务情形所需的附列资料。

序号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重复缴费
(省内缴纳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或省内省外缴纳了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在青岛又重复缴纳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退青岛缴纳部分)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退费银行账号信息);4.青岛外的异地个人缴费参保证明或异地缴费完税证明,青岛缴费无需提供。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2

与企业重复缴费
(省内按职工身份缴纳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省内省外缴纳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在青岛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重复缴纳了社保费,退青岛缴纳部分)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青岛外的异地个人缴费参保证明或异地缴费完税证明,青岛缴费无需提供。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3

单位补缴退费
(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了社保费,需单位补缴,申请退灵活就业缴费的)

1. 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退养老保险需提供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社保部门加盖业务章);5.退医疗保险需提供《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如无《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需提供法院、审计、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之一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中应明确补缴期间的劳动关系)。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4

死亡退费
(参保人死亡后未及时停保多缴费,申请退收多缴部分)

1.退费申请表;2.有效的医学死亡证明;3.火化证(若医学死亡证明上同时有派出所及医疗机构章可不用);4.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5.亲属银行账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青岛市领取遗属待遇承诺书(仅限于去世职工本人发放养老金银行账户及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已注销情况下填写);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5

待退休退费
(符合退休条件,但多缴需退费)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6

在校学生缴纳退费
(在校学生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需要办理退费的)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全日制学历证明(学信网在校学籍证明)。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7

未及时停保退费
(因银行等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未及时停保或系统终止缴费年月填写错误多缴退费)

1.退费申请表;2.银行等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3.银行等单位出具制式表格证明职工申请终止缴费年月材料;4.本人身份证原件;5.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8

退休后多缴
(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后仍扣缴养老保险的,或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后仍扣缴医疗保险的)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养老保险退休证明材料。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9

失业金代缴医疗退费
(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金时,医疗保险按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需要退费后由失业部门代缴)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领取失业金人员医保退费情况说明。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0

医保延长缴费退费
(退休医保不满足年限办理延长多缴费,申请退多缴部分)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个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及退费时间段)。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1

医疗退休的多缴退费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可根据身份证办退休,多缴医疗费费退费)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个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及退费时间段)。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2

服刑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服刑期间含折抵刑期的羁押期,申请办理退费)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本人银行卡(退费银行信息);4.参保人员判决书、释放证明等材料原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3

退费后又误缴的
(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退费后未修改停保时间)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退费银行账号信息);4.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情况说明及上一次的退费审批表。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4

未进入待遇享受期退费
(当月死亡或者当月未及时停保当月退医疗费)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 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退费银行账号信息);4.情况说明或死亡证明;5.亲属银行账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仅限于去世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及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已注销情况下)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15

社平补差退费
(只有补差的社保费缴费成功)

1.退费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退费银行账号信息)。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

缴费人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退费,并按要求上传退费业务情形所需的附列资料。

2.现场办理

缴费人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提交资料办理,也可到政务大厅税务联办窗口办理。

3.该事项未纳入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税务部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人社或医保部门

各区、市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联系电话】

可拨打0532-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咨询。

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电话查询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税务机关受理缴费人退费申请,初审通过后将退费信息传递给人社或医保部门复审,人社、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款项退还参保人。审核不通过的,由人社、医保部门退回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通知缴费人不通过原因。

【缴费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应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文书表单可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为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4.税务部门对退费信息进行核实后,发送人社、医保部门办理后续核实和退费。

【办理材料表单下载】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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